新華社深圳3月16日電(記者趙瑞希)16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對外發(fā)布,修訂完善了2010年12月起施行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此次修訂明確了,職工可自愿申請?zhí)岣邆€人繳存比例,最高不超過12%,以獲取更高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辦法規(guī)定,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原則上與單位為其繳存的比例一致,自愿提高繳存比例的,可以選定高于單位為其繳存的比例,但不得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上限。每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內,職工可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一次。
為推動公積金欠繳糾紛柔性處理、提升糾紛化解效能,辦法明確公積金中心可通過調解等方式處理職工投訴,鼓勵單位與職工協(xié)商處理住房公積金糾紛。
新規(guī)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制度自2010年12月施行以來,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資金10329億元,累計支持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6941億元,累計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39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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